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2月21日,岩前镇召开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蔡明泉主持,镇党委班子成员、各村(居)主干及镇纪委委员共计39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班子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等重点进行述责述廉,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深入剖析。随后,蔡明泉对党委班子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最后,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测评表,对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 会后,蔡明泉对党委班子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位班子要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深刻领会并坚定地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二是各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三是要认真落实《条例》,不断强化党内监督,通过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正把清风正气弘扬起来。四是要严明纪律规矩,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有效落实。要坚持严于律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在自我监督上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