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元新闻网 > 时政要事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2020-01-15 09:00:4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郑新凤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长远建立优待工作体系,明确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4项原则,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努力提升优抚对象社会尊重度、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构建社会优待的体系框架,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综合考虑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促进优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意见明确,健全管理机制,建立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完善奖惩措施。逐步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休士官证,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相应优待。优待目录清单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适时调整更新。对优抚对象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优抚对象依法被刑事处罚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多种情形的,取消其享受优待资格,收回相应优待证件。

意见要求,军地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教育引导:各地要列支相关经费,对优惠项目予以补贴;要把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范畴,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三元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三元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三元新闻
    [更多]基层快讯
    [更多]三明新闻
    • 主管单位:中共三元区委宣传部 地址:三元区政府大楼宣传部
    • 热线:0598-8393106 投稿邮箱:syxww8393106@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闽ICP备18015346号 编号:35120210045
    • 全国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http://www.1237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