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调解方案我们接受,但支付方式我们不同意……” “受疫情影响公司刚刚复工,举办优惠活动却未达到预期效果,一次性支付会导致公司直接瘫痪……” 这是已经持续了近5个小时的调解现场,也是区人社局“护薪”行动的日常缩影。 2020年8月初,7名学生走进区人社局反映区某健身公司拖欠工资事宜,区人社局初步了解到被拖欠员工涉及40人以上,且以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大学生为主。群体性劳资纠纷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了解到场学生诉求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多部门联合商讨解决预案。 区人社局“兵分三路”,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排头兵”,联合该公司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至该公司了解初步情况;由区劳动仲裁院做“信息兵”,通过组建微信聊天群、邮件往来、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涉案员工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后形成初步调解方案;由区人社局做“总指挥”,协同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中心,会同法院、工会商讨解决方案。 在经过初步摸排后,区人社局和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约谈该健身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其算清“法律帐”和“经济账”,并说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引导公司形成调解初步框架。 约谈企业负责人,形成初步调解方案 组织劳动者代表与企业代表初步协商 为更方便当事人双方,区人社局协调街道办,在该单位所在街道市民学校进行调解。仲裁员、法官、人民调解员共同为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员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偿还方案。随后,双方签署调解书,该劳资纠纷在一周内得到成功化解。 调解现场——倡导员工企业共渡难关 调解现场——“一对一”协商调解 调解现场——多元共治齐调解 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区人社局不断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优势,为辖区企业提供家门口服务,力争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区人社局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实行信息共享、协商处置等一站式处理机制,不断完善涉薪资案件 “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缩短工资权益实现周期。2019年以来,劳动争议仲裁调撤率达87.5%,75%的薪资案件在递交调解申请后15日内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