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我市举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市县两级“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继今年3月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后,又在全省率先成立林长办公室。同时,我市各基层法院已全面入驻同级林长办公室,成立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此次“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合力。 根据工作机制要求,各级林长办与检察院将坚持“共建共治、互补互促、以办案为中心、效率优先”的原则,在机构设置、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宣传培训等10个方面开展协作配合。双方将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增强涉林行政执法刚性,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来真正实现“林长治”,服务保障我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明日报记者 郑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