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的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来,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积极履职,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去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3462件474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5.31%,当事人服判率92.85%;对290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确定刑种和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6.59%。 对认罪早、认罪态度好、具有从宽从轻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市检察机关多层次最大限度落实从宽从轻。去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依法作不起诉处理298人,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总人数的6.28%,被判处3年以下轻刑的案件占适用该制度案件总数的86.7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体现在程序上从简,进一步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提高诉讼效率。去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2412件,占认罪认罚案件的78.95%,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的案件均在10日内办结。 (三明日报记者 林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