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强化一线考察培养使用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一线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征求各方意见,牵头制定《实施意见》,旨在健全完善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培养使用干部机制,鲜明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行动、市区“依法和谐征迁”百日攻坚行动等一线工作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实施意见》作为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的配套措施,是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的创新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解决一线考察“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结果怎么用”等问题,推动一线考察实现“四个转变”: 坚持一线服务发展、一线培养干部、一线激励干部,做到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一线考察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实现干部考察工作由侧重任前印证式考察向突出服务发展、培养激励的常态跟进式考察转变;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察指标体系,注重考察干部在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啃硬骨头等关键时刻的担当和能力,推动实现一线考察重点由侧重看工作结果向看政治素质、能力担当、工作实效、为民情怀、勤政廉政等为一体的立体式、精细化转变; 坚持考人与考事结合起来,通过专班跟进、蹲点调研、联考联判等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考察方式,推动实现一线考察方式由组织部门一家牵头向多部门联动参与的组合式转变; 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将考察结果运用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向关心关爱延伸拓展,推动实现一线考察结果运用以培养使用为主向多渠道、全方位正向激励转变。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强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日常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在全市上下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凝聚新时代新三明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郑丽萍 邓怡虹 施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