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市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药监局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采取“再行动、再督查、再落实”的措施,守住疫情防控底线,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实行闭环管理,防控疫情再行动。药监部门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购药人员和健康码为红码、橙码人员,严禁进店购药,同时做好信息登记,并将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卫健部门和所在地,由专家进行分析。 开展明察暗访,防控疫情再督查。市、县两级药监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明察暗访,严格落实药店防控措施,抽查了2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主要检查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用药人员信息登记和上报,以及“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情况,并仔细查看药店员工测温登记、员工外出报备、药店消毒登记等记录,督促做好每日消毒工作,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实施精准监管,防控疫情再落实。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药监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强化药品网络监管,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目前已对全市167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陈 瑾 耿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