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日报记者 骆志雄 三明日报通讯员 张 洁 文/图 虎年春节即将来临,又是一年中消费最火爆的季节。各大卖场,张灯结彩,人潮涌动。各种买买买,新衣新鞋、年糖年饼、烟花鞭炮…… 那么,问题来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与商家产生纠纷,应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了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梳理了最近发生的几起较典型消费投诉。 穿三次就开裂的羊皮鞋 辛苦了一年,必须对自己好一点。家住沙县的消费者小杜就是这么想的。 她专程到三元区某商场柜台购买了一双羊皮鞋。原以为可以美美地穿回老家过年。可是,穿了3次后,发现鞋面出现破损——皮面裂开了。 专柜工作人员查看后,认为是消费者穿着不当、触碰硬物刮伤,不能退换,也不给维修。小杜认为是皮鞋存在质量问题:“我就是从家里穿到办公室,哪里来的硬物?” 小杜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小杜拨打了12315热线请求调解。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争议分歧较大,因此组织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一边是专柜和商场工作人员,一边是消费者小杜,坐在中间的是满园春市场监督管理所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小郑。 在调解会上,消费者小杜和专柜工作人员都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消费者小杜的诉求是要求商家换一双新鞋,专柜工作人员表示只能进行修补,经小郑多次调解,双方均不肯退让,因双方争议分歧较大,鞋面损坏也无法用肉眼判断是何原因产生,小郑建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建议投诉人和商家共同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技术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下一步调解。 调解中,因小郑提示是否需要鉴定鞋面损坏原因,让小杜想起了专柜工作人员存在前后承诺不一致的说法,小杜表示当时她回专柜要求换货时,专柜工作人员承诺会将鞋寄回厂家鉴定,专柜负责人也承认此说法。但实际上,专柜工作人员只是拍照给厂家鉴定,小杜认为专柜工作人员不诚信。 参与调解的新华都负责人并没有护短,他当场为小杜证明,皮鞋并未寄回厂家。 最后专柜负责人为她的谎言付出了代价,专柜接受了退货的要求。 衣服上的饰品去哪了 挑中心仪的衣服,必须费一番功夫。逛了一个上午,小林在三元区某商场品牌店,买下了一件1000多元的衣服。 拿回家穿了几天后,她发现,衣服扣子上的一个小装饰品掉了。于是,她返回商场交涉。商家倒是很爽快,答应调换一件。 “不行,我的心情都被搞坏了。这种质量,我不放心。我要退货。”小林说。 商家负责人搬出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小林,不是我们不退钱,是厂家要我们按照国家规定来处理。你这类情况只能换,不能退。” 看着商家手上全新的外套,小林不依不饶,坚决要求退款。 于是,小林拨打了12315热线。 接到诉求件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双方现场调解。 在小陈的主持调解下,最终双方协商达成满意的结果。 小陈说,在消费维权中,双方都必须依法依规,不能超越法规。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只能终止调解,最终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其实大部分消费纠纷都是一些小事,希望消费者与商家都能冷静后协商和解。 强制消费是老套路 三元区满园春的女人街,一向是年轻人特别是小资情怀的男女喜欢逛的地方。 刚刚参加工作的消费者小张,在这里却遇上了糟心事。 春节要到了,她和小伙伴们来到了一家名为某某红的服装店。在两件看中的新衣中挑来选去,最终看中了其中的一件,买卖双方都很开心。“姐姐,如果回家试穿不合适,能不能换另外一件呀?”小张问。 “当然可以,我们的店都开了十几年了,最注重大家的体验感。你不要下水,不能撕掉吊牌,完完整整,没问题的。”服务员说。 回到家,小张觉得,还是另外一件更合适。第二天,她一个人来到店里,提出更换另一件。“相差60元,衣服可以退,差价不能退,继续消费时可以冲抵。”服务员说。 “60元,我可以吃一天了。”刚刚参加工作的小张不同意。 小张投诉到了12315:“他们这是强制消费,我上网查了,这是老套路,希望你们帮我维权。”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小郑介入了调查和调解。 前不久,小郑才介入调解一件高三学生的投诉案,帮助这位女孩退回了454元衣服款。 这次,又是这家店。面对小郑,店家满脸讪笑着,忙着给小郑道歉。 “你要道歉的对象是消费者,不是我们。”小郑告诫店家,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尽量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现在实体店经营受到网店的冲击,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必须更加注意提升服务质量。 付款后发现其他店铺更优惠 消费者在三元区崇宁路某服装店买了一件衣服单价539元的外套后,在另一间店铺发现同款的衣服才300多元,消费者立即返回要求店家退衣服或者退差价,商家表示拒绝,称进货渠道、商品质量不一致,如果售出的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同意退款。 经与商家多次协商,商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因此明确拒绝退款。 据统计,去年三元区12315投诉举报服务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955件。其中,投诉2005件(商品类投诉1131件,服务类投诉874件),举报721件,咨询2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32万元。 服装类消费风险提示 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保持理性,对降价、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蒙骗。在关注商品促销信息的同时,还要了解打折促销活动的条件、规则以及售后服务条款。 二、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不能盲信商家宣传或导购介绍,要了解清楚所购服装的详细信息,认真查看服装商标、尺寸、材质含量、水洗唛等,以免所购服装与预期不符,同时,还应考虑面料问题,应严格按照洗涤和保养说明进行洗涤保养,以避免因消费引起售后纠纷的发生。 三、留存相关证据,不要错失维权时机。因我国对服装类商品没有专门的质保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与商家就质量保修等责任进行事前约定。消费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票等购物凭证,非实体购买服装的要注意保留订货单、发货凭证、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维权,网络消费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商家所在地的12315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