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集体3人日前获全国妇联表彰。
三明市交运集团公交闽GY5861车、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三明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三明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6个单位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大田县总医院党委书记吴红女、三明金明农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建菁、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张秀平等3人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宁化县红十字会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明日报记者 林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