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三元区基层委员会 垃圾分类处理事关民生,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家、省相关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方案,我市也出台了《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18〕108号),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选择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分类垃圾处理模式,并相应配套出台了激励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居民意识不足。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来推动, 由于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 二是知识普及不足。一些社区对居民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仍然不够到位,面对面指导比较少,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不够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仍然不是非常了解,源头分类效果不理想,投放的准确率偏低。 三是队伍建设不足。目前各个社区普遍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培训员等队伍,但是这支队伍的稳定性不够高、专业性不够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还没有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形成合力不足。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但是目前以区垃圾分类办牵头,街道、社区具体操作为主,其它相关部门的参与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合力还不够强。 为此建议: 一、加大力度开展有效宣传。 1、学校方面: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校园垃圾分类活动的常态化,让孩子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再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去影响家长;组织开展志愿行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动员学校师生加入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 2、社区方面:社区作为最接近家庭的组织,除了应加强通过上门沟通、举办讲座、分发宣传册、提供分类垃圾桶和悬挂宣传标语等途径,还应该通过举办各种奖励性的垃圾分类活动,如趣味垃圾分类游戏,在娱乐活动中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机关单位方面: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带头作用,借助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平台、微博和报纸等渠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宣传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党政干部职工要以实际行动努力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督导者、志愿者,自觉地扛起宣传责任,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做好模范。 二、建立健全有效推动机制 1、强化示范带动。政府要结合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推进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投放垃圾。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根据小区实际,固定早晚两个时间段,由督导员在固定点位一对一督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这样既提高居民分类的准确率,又能够实现垃圾不落地,为后续收运创造条件。 2、建立激励机制。将垃圾分类与物质奖励挂钩,让居民获得实惠,从而逐步树立起垃圾分类的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议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居民把分好的垃圾拿来,根据分类质量的好坏获得相应积分,然后居民再用积分去兑换需要的物品。 3、配齐督导人员。目前垃圾分类依靠的主要力量是督导员,由各社区自行配备,存在稳定性差、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为此,建议由区里统一招募一批垃圾分类的专管队伍作为督导员,可以由环卫工人组成,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检查考核。同时,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各个社区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队伍,完善教育培训、激励促进以及督查引导等机制,通过志愿者的力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4、完善检查监督。建立以行业监管、机关事务部门和各主管部门督查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各监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分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督查方式可以以明察暗访的形式,采取现场检查、现场询问方式,查阅台帐,重点检查食堂、公共场所、办公室和垃圾堆放处,对分类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激励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分类管理工作不力,并拒不整改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5、推进市场运作。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因此,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垃圾分类处理的经济运行模式,由政府买单转变为“政府投资、受益者出资、污染者付费、处理者赢利”的良性经济运行模式,形成垃圾分类完整的产业体系。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市场的开放, 从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适当扶持,着力培育优秀企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