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近年来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因为校园欺凌带给未成年人的不只是身体、财产受到的损害,还有精神和心灵的伤害,我们必须重视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三元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实际行动对校园欺凌说“不”!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实施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 检察官在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今年来,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三元区人民检察院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联合区法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召开了三元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就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开展交流探讨,推动全社会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在行动 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明一中法治副校长卢新桦同志为三明一中初中部400余位师生举办了“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卢新桦检察长结合典型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播放影视作品、生动的图片、热烈的互动向同学们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涉及的罪名”、“校园欺凌的危害”、“实施校园欺凌所要承担的后果”、“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问题。 最后,在卢新桦检察长的带领下,全体在场师生一起朗读《远离校园欺凌倡议书》,坚定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的信念和决心。 检察官在行动 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沈瑜斌检察官到三明林校以视频直播的方式为3200余名同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暨扫黑除恶法治安全知识讲座。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例,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同学们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法治安全意识,倡导同学们坚决不做霸道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我们的共同行动 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校园安全,一直是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2019年12月,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教育局专门发出了《校园安全治理专项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从“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法治教育”三个方面,就办案中发现校园安全隐患,提出了校园安全管理意见和建议,并以实际行动为辖区校园安全织密“防护网"。 区教育局专门邀请检察官为有关责任领导、校长授课,进行警醒警示和行动指导,全面启动了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纷纷开展查纠工作,多途径多举措落实检察建议,共同推动形成校园安全保护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