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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回收未被污染的医废物资并加强管理的建议
2022-01-04 10:24:30  来源:区政协  责任编辑:张芳  

内容: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再次被全社会重视,大家对环境卫生给人类健康带来的影响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要求,科学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问题被相关部门重视再重视,特别是我省仙游疫情爆发期间,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在新冠病人就诊医院和隔离点均有发现因垃圾处理造成疫情传播的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势在必行!

经调查和了解发现以下情况:

1、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回收工作相关部门在积极有力的推进

2、医疗垃圾、废物的处理工作市级各医院都在规范进行,基层医疗机构这项工作相对比较薄弱,有些私人诊所极不规范

3、未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如输液瓶、袋,装透析液的A、B桶等)回收工作未按规定开展或没有开展,甚至还有私下倾倒或焚烧的行为

4、相关责任单位未对回收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和依规备案,未对回收单位的场所场地、作业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目前还存在由废品收购企业或人员代收的情况,“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防疫措施没有,存在极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违背了国家和相关部门的“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和要求!

鉴于以上情况和现状,我建议如下: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3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的通知》(闽卫医改【2016】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物资的回收工作

2、协调市卫计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台我市的相关文件

3、由区卫健局牵头引入有资质、有能力、有诚信的第三方单位来做好这项工作

4、形成考评、考核、奖惩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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