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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公告
2022-04-02 15:15:01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郑新凤  

海峡两岸的距离很近,跨越海峡的历史很长。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自古以来两岸往来密切频繁,历史上多次出现以闽人为主的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是指从大陆前往台湾的族群、团体、个人等在两岸往来的过程中留存下来的相关文书、信件、照片、证件、图书、方志、谱牒、地契、票据、实物、回忆录、口述资料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由于社会变迁和人员迁徙等原因,散落在民间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正面临着散佚或毁坏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2021年3月,“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列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保障“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得到妥善保护管理,进一步挖掘和丰富两岸历史档案文献资源,三明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三明市档案局、三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三明市档案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1.迁台族群、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2.迁台群体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

3.记载迁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

4.以迁台历史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迁台记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其他与“迁台记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省档案馆。

2.省台港澳办、省档案局、省台联、省档案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捐赠特别珍贵档案文献的,将予以适当奖励。

3.档案文献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文献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文献的利用提出意见。

4.省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文献进行仿真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5.省档案馆还可提供档案文献数字化处理及寄存保管服务。

三、 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文献内容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

3.录音录像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日期、地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三明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

联系人:范崇济

联系电话:0598-8230088

征集邮箱:fcj5171208@163.com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1幢3楼 三明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信封标注“迁台记忆”)

邮政编码:365000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

三明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三明市档案局

三明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三明市档案馆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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