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调研情况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可移动文物,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这些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 两区合并后,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我区万寿岩遗址、中村窑遗址、正顺庙、百阶冢、垂裕祠及邓克谐墓、龙安骑尉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陡增,革命文物点也层出不穷。《龙船歌》、“谢佑文化信俗”等非遗数量也有大幅提高。 问题分析 可以肯定的是,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万寿岩遗址等一批重要遗址得到合理保护和充分利用,但后劲尚显不足,主要问题: 一是保护合力不足。我区没有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仅挂靠在区文旅局下,综合协调和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也没有专业的博物馆,缺乏对文物进行日常收缴和修复管护。 二是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区文物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许多田野文保点管护人员少,特别是文物修复、古建修缮、文物保护工程等专业人员根本没有,难以适应文物修复和科学保护任务。 三是保护经费投入渠道狭窄。由于受财力影响,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投入严重不足,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短缺,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因资金短缺而难以实施。致使全区不少文物保护单位仍然处于自然保护状态。 四是文物、古建、构建现状堪忧。近年来,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建设品位不断提升,而对保护文物、古建、构建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不少“文物保护单位”境况不尽如人意,文物破坏、消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古建频频遭受破坏,以至于残破不堪,前景堪忧。 五是非遗保护中存在主观性。发掘、认定非遗传承人的过程不科学、不客观,存在重申报、重数量,而轻保护、轻管理的问题,导致部分传承人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经济价值不大的文化遗产处于无人传承、频临消亡的境地。 具体建议 一要建立文物保护工作体制。建议尽快出台加强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定性文件,使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保护谁来做、怎么做、做得好的问题。一是合理制定我区文化(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文物保护体制,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二是严格文物维修审批程序。三是明确文物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鼓励民间资本,实行多元化投入,统筹整合各种资金,分批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要制定文物保护编制规划。针对我区文物资源现状,建议尽快编制全区文物保护规划,并制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案,把文物保护融入全区建设总体规划,分批逐步修缮并开发利用。 三要培养专精文物保护人员。我区文化遗产丰富,文物保护、普查、申报和调研等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建议强化区文体旅游局工作职责,加大投入,建立区、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工作机制。同时,充实区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力量,增加一定的文物专业人才,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按照专业化标准保护到位。 四要研发文物旅游衍生产品。我区历史悠久,文化文物资源丰富。建议将有特点的文化遗产开发制作成百姓喜闻乐见的工艺产品,让文化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这也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我区文旅融合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要营造文化遗产保护深厚氛围。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与法制观念,普及文物保护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