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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老旧小区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议
2023-01-05 15:45:00  来源:三元区政协  责任编辑:罗晴  

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由于我区为三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区内即有新建小区,老旧小区也非常多,随着城市发展,个人购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汽车的居民不在少数,充电桩安装需求也开始凸显。我市现有小区充电桩安装困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受自身场地、用电设施、消防设施的限制。由于小区停车位是已经建成的,相对固定,而其中大多数属于公共车位,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共用场地共用部位,场地限制成为充电桩安装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居民小区建设时,其用电设施中的用电电压、用电线路和用电负荷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设计的,当时的设计条件是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小区内必要的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对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用电需求没有提前设计考虑,因此加装充电桩需要供电部门扩容,其380伏高电压必须单独走电,需要开挖通道布设电缆,这就会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电力设施改造问题,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履行一定的程序经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方可实施,同时还需考虑用电设备升级而增加的费用分摊问题;小区原有的消防设施没有考虑充电汽车失火如何灭火的问题,若要安装充电桩,必然要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

二、缺少统一的安装标准及系统的维护管理。(1)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是按照电工类产品的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的。而充电基础设施的使用条件在很多时候比以往的电工产品使用条件更加苛刻,质量要求也应该更高,需要进一步在使用中完善。(2)尚未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目前,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已经建立了产品标识管理制度,采用行业自律的方式,对于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质量进行管理。但由于不是政府强制实施,总体上管理力度偏弱,推广的也不理想。(3)居民小区充电桩属于私人单个安装,品牌杂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处于采购链最末端,成本成为唯一考虑因素。

三、缺乏有效的利益机制。管理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缺乏为用户安装充电桩的积极性。原因很多,包括缺乏技术支撑能力、小区电力容量不富裕、其他的业主不同意等等,最核心的是缺乏利益机制。根据政府规定,物业公司向小区居民增加收费项目,必须得到物价部门核准。目前对于绝大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的问题是,安装了充电桩以后,给物业公司增加了工作负担,却不能增加收入。

发展新能源,是我们解决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我们发展新能源,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问题导向来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全面地去看待问题的产生,提出综合性的解决措施。因此,建议如下:

一、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借助市政道路公共停车位,在居民小区的周边道路上,设置一些电动汽车充电桩,从距离和便利上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对于容量受限的既有小区,直接由电力部门根据群众报装需求,在不占用现有居民用电设施和用电容量的前提下,新增用电线路、用电容量,确保正常居民用电和群众充电桩报装需求互不影响。消防部门出台统一的安全标准,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等。

二、建立科学规划统一运行管理体系。一是由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如招标,选择若干有技术能力的运营公司,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业务。二是对居民小区的充电桩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可以避免重复施工,降低成本。三是运营公司对于已安装的充电桩实施有盈利的维护和运营。既可以保证设备完好,使用方便,又可以实施有序充电。四是项目多赢促充电桩落地,要实现运营公司、物业、业主委员会多赢格局。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符合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在规定标准内给予一定政府补助和扶持,使更多人使用清洁能源,真正做到对环境的零污染,更好的还三明城区一片清新空气。

四、严查违规充电行为。

消防部门要定期对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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