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元新闻网 > 频道 > 三元新闻网政协委员会 > 提案聚焦 > 
关于贯彻家庭教育法实施社校合作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议
2023-01-05 15:50:00  来源:三元区政协  责任编辑:罗晴  

内容:

关于贯彻家庭教育法

实施社校合作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议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把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法律义务进行了明确,教育不仅仅限于学校教育,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系好孩子人生第一粒扣子,父母的第一责任人要尽好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这部法律文书对于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建设而言显得意义重大。社区作为学校与家庭的第三方桥梁,即可为服务家庭教育提供实践平台,又可为学校与家庭搭建沟通与联系的平台。因此,要把优秀教育引到社区建设中来,在学校和社区中打造良好的教育资源共享方面建议:

一是人力资源共享,要利用好国家政策,生活在学校周边的学生居住在不同的社区,可充分利用居住在社区的优秀教师或教育专家老师,也可邀请非社区在校老师到社区开展相应讲座或宣传。另一方面,社区中的优秀家长资源也可以进学校,参与学校的家长论坛或其他公益类项目。

二是活动内容上共享,可以结合学校在家校共育的总体共同目标下,开展有特色有品味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也可以有针对性,如社区内中小学的学科点睛,高考填报,人生规划等。

三是硬件环境上共享,可以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室、党群活动中心、校家委会议室、电子阅览室、科普活动室等硬件资源开展各类教育进社区活动。

四是社区与学校文化目标上谋求一致。如打造名校区与名社区一致,打造传统文化发扬尊师重教一致等系列富有社区与学校特色的文化品牌。如附小之于高岩小区,打造:“书香门第在高岩,附小附中伴成长”等。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三元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三元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三元新闻
    [更多]基层快讯
    [更多]三明新闻
    • 主管单位:中共三元区委宣传部 地址:三元区政府大楼宣传部
    • 热线:0598-8393106 投稿邮箱:syxww8393106@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闽ICP备18015346号 编号:35120210045
    • 全国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http://www.1237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