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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职业打假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的建议
2024-03-06 17:27:00  来源:区政协办  责任编辑:陈依童  

随着互联网及电商产业迅速发展,投诉举报的渠道越发多样和便捷,职业打假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逐渐呈现出团体化、专业化等趋势,诉讼内容也逐渐有了固定模式,并出现了“网购职业打假人”和借助互联网、短视频等手段频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的“网红职业打假人”,对各行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海量投诉,并达到最终索赔牟利的目的。其中,尤其以食品安全领域为甚。在百度上搜索,“食品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有582万个结果,“食品职业打假人+行政复议”有176万个结果,“食品职业打假人+行政诉讼”有159万个结果。如此大规模的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对市场监管部门和法院的正常工作都造成了很大冲击。客观分析,职业打假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有助于减少消费者购买低质量或不合格产品的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有助于降低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可以作为法律执行的一种补充与完善,协助执法机构收集违法违规证据,共同打击违法行为,是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但同时,职业打假也伴生一些亟待规范和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二是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泛滥成灾,消耗了大量的行政执法资源。三是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之后的诉讼案件,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建议:

一、完善投诉举报立法,严格规范投诉举报行为。职业打假的生存土壤是生产经营者存在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是以不诚信对付不诚信、以恶惩恶的行为模式。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职业打假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家进行施压的手段,不符合道德规范和法治原则,必须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和治理。

二、完善投诉举报执法,正确处理投诉举报诉求。对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对正当投诉举报要及时调解和认真处理。对恶意投诉举报要积极应对和甄别取证,严厉打击部分职业打假人的非法牟利行为。完善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完善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职责。二是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完善执法程序。基层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程序和机制,严格执行受理时限、答复时限的规定,坚持调解到位、处罚合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复议诉讼。三是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理顺规范相应处置程序,缓解恶意投诉举报给基层监管部门带来的压力。

三、完善投诉举报审判,妥善解决投诉举报纠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时,有权通过诉讼形式请求法院予以保护。而法院对因正当投诉举报引发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首先要依法受理,保护消费者起诉的权利。其次要依法审判,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裁判标准,保护消费者索赔的权利。但是,对于恶意投诉举报,法院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正当执法行为,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索赔行为进行遏制和惩戒。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职业打假人索赔的支持,是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是给予特殊背景下的特殊政策考量,并不是对职业打假行为的价值认同,更不是助长职业打假这种行为。从长远的角度看,人民法院将会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指出,职业打假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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