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三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非遗传承人断层断代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以口传心授的传授模式为主,传播手段单一滞后,传承时间长,见效慢;传承难度大,付出多,收益小。部分传承人老龄化严重,更多地接触现代化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的年轻人要求学艺的积极性不高;部分项目后继乏人,不少民间艺术传承人面临弟子太少甚至无弟子的尴尬境地;部分民俗技艺和民间工艺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面临着“艺随人亡”的危险。 二是非遗专项资金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长期投入和维护,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将导致保护工作难以维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技艺比赛等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持,资金缺乏限制了举办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的规模和质量。三元区7个市级非物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只有痛血康配方及制作技艺是由制药企业申报,具体自身制血机制外,其他非遗基本都是免费表演,自身造血能力低。 三是非遗专业队伍薄弱。因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殊性,保护开发需要专业管理人才,目前专业参与非遗管理和研究的人员较少,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匮乏,这一现象在基层更为明显。基层乡镇、村居从事非遗文化工作的人员专业性较弱,对非遗项目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也较差,且大多数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被繁忙的日常事务捆住了手脚,导致从事非遗抢救、保护和宣传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都受限,因而难以对非遗文化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阐发。同时,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短缺的问题,一岗多职,工作任务繁重,并且人员流动性大。 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对非遗传承人每年传承的徒弟、参加公益活动次数进行量化,综合考虑传承人身体状况、社会环境,对不同类别的传承人提出不同要求。针对目前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活化非遗传承,鼓励非遗传承人守正创新,将传统技艺和当下时尚相结合进行作品创作;推广非遗“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景区”六进培育机制,增设非遗培训课程,通过“静”的物质文化遗产和“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让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 二、加强资金扶持。发放传承补助引导非遗大师通过带领团队等方式口传心授,确保非遗人才的代际衔接和技术衔接。对濒危的非遗项目,加强资金的投入,在建档、宣传、传承方面加强扶持。充分发挥好非遗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吸纳更多民间资本投入非遗保护。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共同探索有效的保护措施,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 三、推动非遗融合发展。开发非遗研学产业精品,挑选门槛低、上手快、效果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传承人、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研学和体验活动。发挥非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乡村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增强乡村产业产品的文化属性、品牌效应和对外辐射能力,充分推动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将非遗项目及元素与时尚潮流、影视综艺、健康养生、休闲体验等产业对接,持续打造“非遗+”品牌,推出非遗精品旅游路线和演艺作品,让群众零距离接触非遗,营造“懂非遗、学非遗、爱非遗”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