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实行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项目审批。经依法批准利用的生态公益林,由区政府按照增减平衡、先补后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在本行政区域重点生态区位内调整补充。 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将生态保护补偿金的35%作为生态管护基金,成立三元区护林巡防专业队,划分责任管护区域,明确管护责任;利用“智慧林业”平台,加强对护林员管理,严格责任考核,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 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重点生态区位林采伐管理。生态公益林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采伐。因有害生物防控、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等,确需采伐的生态公益林,可以依法采伐。禁止采伐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严格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采伐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