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村合作后,国有林场可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把林地资源这块‘蛋糕’做大。”“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场村合作可以让国有林场和村集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协同发展。”3月25日下午,三元区林业局、岩前镇人民政府、三元区国有林场和岩前镇白叶坑村的代表们共聚一堂,就林地使用费按亩按年支付、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等事项签订协议,并进行交流探讨。 据了解,此次合作涉及林地面积8585亩,协议明确了林地经营面积、双方权利义务、林地使用费标准等内容,能有效破解国有林场经营规模受限问题,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推动林地增值,促进林业永续经营发展,实现村集体、村民、国有林场多方得益。 今年以来,三元区林业局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推动“四领一促”工作,按照《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部署要求,推行国有林业单位带动模式,旨在进一步汇聚“改革领先”推动力,发挥国有林场技术、资金、管理等优势,优化以场带村联户合作机制,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此外,区林业局还积极推进国有林业单位与村集体的林票制合作经营,落实林票制合作造林3000余亩。 三元区林业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深做实场村共建工作,推动区属国有林场与更多的村集体进行场村共建合作,充分发挥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建设、绿化美化、森林经营、技术推广、产业衔接等方面的优势,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