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问题和分析 近年来,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乡(镇)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全区各乡镇全部成立行政执法队伍并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但通过实际工作发现,目前乡镇综合执法力量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执法队伍力量仍较为薄弱。一方面体现在乡镇执法队伍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偏少。推动基层干部参加执法考试的措施办法不足,激励惩戒措施不到位,一些乡镇的执法队具有执法资格的只有2人,仅仅满足开展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执法队员身兼数职、被抽调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了执法队伍有编有人,但真正能执法的人员少。 (二)执法内容和权限一放了之。根据上级政府下放的权限清单,乡镇执法队伍只能无条件承接,但部分乡镇执法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改革前,有些执法队员从事的不是行政执法工作,且并未开展过相关块口工作,在被编入执法队伍后,由于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执法的内容、程序等方面不熟悉,导致在开展执法工作时无从下手。部分上级主管部门为此加大了培训力度与指导,但参加执法队员却表示培训与指导次数过少、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导致培训结束后仍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三)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方面,缺乏亮证执法意识。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但是调研中发现一些乡镇执法队员开展工作时,并没有按照要求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另一方面,法律法规依据适用不当,一些地方在作出执法决定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准确,有些甚至是适用已经过时的条文。 建 议 (一)全面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完备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应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通过条块结合、定向定制的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的岗前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后的业务培训、新法律法规培训、专项工作培训等在岗培训以及执法过错追究后的离岗培训。此外,还可以从一些重点执法领域遴选执法实践经验丰富、行政执法能力较强的一线执法人员组建“行政执法专家库”,通过“一带一”、典型疑难案例交流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实务性培训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二是要总体保持乡镇执法人员队伍稳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是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程,有些综合素质好的执法人员除了日常的学习培训之外,还具有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如果乡镇执法队伍人员流动性过大,势必会导致乡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影响行政执法的最终成效。因此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执法人员调动抽调等流程,严禁上级机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三是要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进行科学的结构优化,确保每个乡镇执法机构可以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数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否则乡镇执法队伍将难以承担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 (二)加快建立职责明确的乡镇行政执法权限清单。建议上级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中赋予乡镇执法权限的执法内容,同时加快梳理与基层工作关联度高、发生量大、专业性要求不强的一般执法事项,在论证乡镇实际承接能力后逐渐下放权限,最终形成各乡镇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此举既能确保乡镇执法机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也能保证“群众能知晓、执法看得见”。 (三)加快探索建立各项制度机制。一是加快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执法文书统一是执法规范的具体表现,也是展现一个执法机构执法整体形象的直接表现。二是要建立符合乡镇执法人员队伍实际的行政执法程序,对乡镇执法队员在执法启动、调查取证、执法决定、办案期限等程序方面进行规范。三是要加快建立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执法监督可以发现和纠正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和合法,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另一方面要加快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加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的确立,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其次要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对乡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参与度,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要及时按程序介入处理。再次要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错案认定、追究责任的机关、过错行为与责任确认等方面强化对行政执法过错的追责问责。最后要建立乡镇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有错必纠,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受到恶意伤害、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诽谤的人员,须及时为其澄清和证明,这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乡镇执法人员担当作为,进而推动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