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三元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翠玲,副主任罗裕明、范其鉴、周金涛、苏奕泰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许忠,区法院院长黄伟,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婷,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区政府办、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罗裕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三元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三元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肖世龙等同志的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三元区第十届人大代表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变动,接受: 肖世龙辞去三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任命: 林 璐为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富兴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邓启文的三元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叶志铭为三元区司法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邓东贵为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区人大常委会林翠玲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下午,会议继续召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范其鉴主持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