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邓玉婷同志 不再担任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8日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列东街道代表团代表邓玉婷调离本区,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邓玉婷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免去邓玉婷的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邓玉婷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的机关工作人员 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6年2月28日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元洲为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罗亦明为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邓玉婷的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监察委员会委员名单 (2026年2月28日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沈志坚为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端剑为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廖士炜的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