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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历程——改革春风浩荡
2016-10-10 15:23:00  来源:  责任编辑:张芳  

   

  一、体制改革显活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将近6年的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三元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围绕区情,结合实际,制定了“坚持改革,开发山区,服务城市,致富人民” 工作方针,着力进行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郊型经济。在农业上,改革农业内部结构,把郊区农业转移到为城市服务的轨道上来。继续稳定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改变过去农业中的单一经营模式,坚定地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全区农业结构得到调整,形成“林、果、竹、茶、菜、猪、鱼、禽”八大商品基地。在流通上,积极鼓励发展个体运输业,畅通城乡流通;全面开放市场,允许多家经营,打破独家经营,鼓励扶持农民进城经商,与国营、集体企业竞争;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变“官办”为“民办”,为农村的供销、加工、储运、技术推广等方面服务;培育一批专业贸易公司,形成流通领域里的龙头,发挥着带动辐射作用。在城乡建设上,加快旧城改造和小集镇建设步伐,形成城乡建设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到1987年,建区后四年主要经济指标已实现建区时翻番,城乡人民生活有较大的改善和提高。

  二、林改促进大发展

  1988年8月,成立三元区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着手进行林业体制改革。接着“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确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的林业“三定”工作逐步铺开,在此基础上进行“折股联营,联产承包,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基层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经过细致全面的工作,建立起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制”新型林业合作经济。到1993年,全区建立起49个乡村集体林业股东会,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全面调动了农村群众大干林业的积极性。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造林,建立健全了“三访”体系,在生产上大量推广应用林业科技,形成林、科、教三结合的综合体系,使我区森林覆盖率由建区时的61.3%上升到74%,居世界先进水平。着眼“大林业”框架,“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发展产业经济为重点,以木材、毛竹加工业和林产化工业为带动,实现林、工、贸一体化,种、养、加相结合,壮大林业经济。1995年,建成37万亩商品材基地,30万亩毛竹林基地,1万茶果基地,全区立木蓄积量达到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上升到75%。

  三、文明建设树榜样

  建区初期,区委、区政府确定大规模治理“脏、乱、差”,抓思想、文化、环境三项建设,争创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的“三优”活动。 1984年6月,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会议在三元区召开,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37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宣传部长、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副主任邓力群到会讲话,掀起三元区精神文明建设高潮。1985年到1989年间,进一步明确“一个加强,两个提高,三个突破”的指导思想,提出两个文明一起抓,四项建设(即思想,文化,环境,法制)一起上的工作方针。在文明建设中,提出“满意在三元”的响亮口号,号召全区人民通过开展一系列“满意在三元,行业十争当”的活动,努力塑文明城市在生活服务、公共秩序、社会风气、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围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这一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千家万户送温暖”,“百日千里送万客”,“我为文明城添光彩”等系列活动。全区有412个学雷锋便民服务小组活跃在街头巷尾,义务为市民提供80多种服务项目,“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三元蔚然成风。

  在这期间,1983年起富兴堡街道围绕“思想工作联做,共育四有新人;科学文化联教,共同提高素质;社会治安联防,共创安定环境;公益事业联办,共建服务设施;环境建设联建,共建园林片区;经济工作联抓,共图区域繁荣”为内容的“六联六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区域文明共建活动。 1990年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视察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精神文明“六联六建”工作,题词“好在共建、贵在坚持”,充分肯定三元区在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独创性成果。5月,中央办公厅调查组到三元区实地考察,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并在《人民日报》刊发评论员文章。乔石、丁关根等中央领导也分别于1991年、1993年到三元区视察,称赞“三明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树立了榜样”,并提出了“重在建设”的新要求。进入新世纪,三元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三贴近”原则,文明创建持续推进。

  四、旧城改造展新颜

  三元建区后,区委、区政府把旧城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1984年成立了三元区城市改造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建管理原则,逐步开始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到1990年,先后拆迁改造了中山路、青年路、崇荣路、复康路、三元街、胜利路等地段,共拆迁289户,46400平方米,拓宽了大街40000多平方米,主干道崇荣路由原来的1000米延长至2000米。邓小平同志南巡后,三元区旧城改造出现新的跃进,确定了“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了“统一拆迁,统一政策,连片改造,配套建设”的办法,实施了三元崇荣路东段主商业大街等八大片区的改造。八大片区的改造共拆迁1064户,拆迁占地面积87000平方米,拆迁旧房面积136000平方米,新建面积250000平方米。共铺设主次干道10余条,路面15万多平方米,建成下水道25公里,新植草皮地30000平方米。城市配套设施大为改观,水、电、路、商贸、文化、卫生、防火等设施得到更新和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五、乡镇企业半江山

  1983年7月建区后,国营、城镇集体企业收归市管,三元区仅留下街道乡镇企业。三元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发挥优势,积极引导,大力发展乡镇企业。1984年恢复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乡镇(街道)企业的试行规定》,给予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知识分子以优厚待遇,对乡镇企业在管理、税收、物资供应、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实行招聘厂长、经理,全面实行经济承包制和责任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他们有人权、财权、经营决策权,使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积极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为补充的分配制度,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乡镇企业发展进入黄金时期,三元区乡镇企业从1986年的595家,发展到1992年的945家,拥有的固定资产,从1983年的1035万元,发展到1992年的6149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从1983年的1289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21.3%,跃至1992年的28153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65.7%,平均每年递增40.9%,增长21.8倍,翻四番还多。

  六、工业园区描蓝图

  为解决“用地难”问题,区委、区政府实施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上世纪末,开始在荆东建设工业园区的试点工作。进入新世纪后,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工业园区的步伐。2002年12月,成立三元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03年4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入动作。7月,制定《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园区管理体制、园区投入开发等7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实施意见,大力开发工业园区。11月,按照“一区多园”模式,坚持“市场化开发,政策性引导,包办式服务,零收费管理”,建设以汇华、荆东、台江等工业园区为中心,带动周边9000亩工业用地的开发建设,园区建设取得显著发展。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已开发工业用地5000多亩,初步建成台江、汇华、荆东、大坂等九个工业小区,入驻95家,其中产值规模超千万元的企业15家,形成冶金、机械、林产三个产业集群,园区已投产企业实现产值占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65%。

  七、非公经济大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三元逐步起步发展。1983年建区后,三元区委、区政府落实党的政策,继续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允许农民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允许农民进城,个体行业拓展到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1986年至1992年,随着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政策的进一步放宽,个体从业人员结构、行业结构和经营规模都有较大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呈现一种稳定发展态势。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三元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第三产业发展的决定》,推出一系列加快个体私营经济与第三产业发展的新举措,创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个休私营经济出现快速发展态势。党的十五大召开后,区委、区政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作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振兴三元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明确进一步放开搞活,除国家法律和政策明令禁止的以外,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同时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促进三元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已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引导上规模、上档次、创名牌;鼓励收购兼并现有的国有和集体企业。2003年12月,区委第六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三元稳步得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三元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大,上缴的税收已超区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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