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三元公安分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元公安分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情况。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郑大海、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林仁帮、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罗凯,福建法治报、新浪网、腾讯大闽网、东南网、三明网、三明芭乐网、三明小鱼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林仁帮副政委通报了三元公安分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表明了公安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发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专门拿出50万元作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专项奖励基金,呼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共同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营造全民参与、警民联手的社会氛围,与公安机关一起并肩作战,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打击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的线索,可通过以下途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电话:0598-8225599。 三元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598-8393110或110。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市公安局举报地址:三明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65000。三元公安分局举报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旗新村1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办公室)收,邮编365001。 3、邮箱举报: 1610539646@qq.com。 4、微信举报:关注“三元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三明110”微信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5、直接到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扫黑办”来人来访举报。。 奖励方法 区委、区政府专门拿出5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并将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办,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十万元奖励;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一万元奖励;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公安机关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案件侦破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酌情追加奖励。 保密措施 三元公安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严格保密的原则,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举报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