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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了,主犯被判十一年六个月
连续奋战129天,收集材料和证据156册,光盘17张
2021-01-05 09:45:59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郑新凤  

靠“打”起家,网罗势力

徐某为宁化县翠江镇人,1981年生,辍学后,在社会上混吃混喝,打架闹事。2001年,徐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3年8月,徐某减刑出狱后,继续在宁化县以混社会为生。打过几次架后,慢慢地在宁化县社会上有了点“名气”,其后便开始网罗小弟,壮大势力。2004年开始,徐某在宁化的各个赌场上通过“放火坑”(即放高利贷)和搭庄赚钱,攫取了大量非法的经济利益,而后徐某通过吃饭、喝酒、唱歌等方式笼络、招揽了更多的小弟。通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徐某在宁化县恶名远扬。

2020年6月份,徐某涉黑组织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永安市公安局与宁化县公安局两地公安成立专案组共同侦办该案。

线索征集公告发布三个月,无人敢举报

据警方的调查,徐某要求手下的小弟出来混社会就是要凶狠、敢打敢拼,不惧怕任何人,只要是组织成员的事情大家都要一起上、一起出力。他的小弟经常在外面打架。徐某一面纵容他们在外惹是生非,一面又在事后出面进行调停,协商处理善后事宜,赔钱了结纠纷。受害人往往迫于徐某的恶名不敢报警,敢怒不敢言。

2020年6月30日,徐某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发布线索征集令。但线索征集通告发布三个月,仅有2人打电话来反映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小线索。很显然,群众都在观望。

该组织部分成员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甚至还挑衅民警:“你有证据的,我都认。”透露着办案民警拿他没办法的嚣张气焰。面对困境,专案组民警一方面对该组织成员进行政策宣传、感化;另一方面则通过大量调查走访,找证人,做思想工作,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扎实取证。随着徐某涉黑组织成员被抓的人越来越多,群众陆续站出来指证徐某及其小弟们的恶行。

民警废寝忘食侦查,涉案人员全部伏法

随着侦办工作的推进,徐某涉黑组织的犯罪事实日渐明朗。

2006年11月的一天,徐某黑社会组织成员之一杨某鑫与高某发生矛盾,高某持刀将杨某鑫砍伤。徐某为给自己小弟挽回面子,打电话对高某进行威胁、恐吓,让高某不得不接受徐某提出的让杨某鑫原样砍回去的解决方案。而后,高某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躲避,任由杨某鑫持砍刀将其砍伤。之后,徐某自己上前持匕首又将高某的大腿扎了一刀才放过高某。

2008年5月份,徐某为达到低价招租一店面的目的,纠集人员对三家有意向竞拍的店主进行威逼、恐吓、殴打,事先阻止他们竞租。招租会当日,有人举牌对那店面竞租时,徐某在竞拍会场站起身直接对竞租人进行言语威胁,并纠集小弟当场殴打竞租人,致其轻伤二级。之后徐某等人逃离现场,招租会被迫终止。

徐某恶名远扬后,便有人找他寻求“帮忙”。徐某通过“帮忙”行为,收取保护费。

徐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多达数十人,层级清晰,呈金字塔型。徐某身上纹有卧龙图案,其手下小弟全部同他一样纹身。在徐某住处,其一楼装修简单,供组织一般成员居住。二楼装修豪华,一般成员不得进入,只有骨干成员才可上楼喝茶、唱歌。

据调查,徐某涉黑组织暴力性明显,拥有多支枪支,管制刀具、弓弩、伸缩棍等管制器具。2003年至2020年6月份期间,该组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树立组织在宁化县(翠江镇)的非法权威,逞强称霸,聚敛钱财,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伤害欺压当地群众,在群众当中造成心理恐慌,严重扰乱了宁化县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6月30日至11月6日,永安、宁化两地专案组民警历时129天里,夜以继日地工作,形成案件材料和证据共156册,光盘17张。民警们每每加班至深夜,饿了就冲泡面,困了便拼凑几条凳子睡一会儿。在全体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徐某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所有被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张建情)

2020年12月29日,永安市公安局、宁化县公安局侦办的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永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17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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