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元新闻网 > 专题报道 >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亲历者说)
2021-04-09 10:49:05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郑新凤  

2006年,在我国有2600多年历史的农业税彻底取消了。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上世纪末期,农民税费负担日益沉重,农民反映强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我从1998年担任原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开始关注农村税费问题,多次参加了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政策讨论,并曾于2003年4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短论《取消农业特产税势在必行》,提出“不仅农业特产税的取消是必然趋势,所有不应由农民负担的农业税费的取消也是必然趋势”。应该说,对于逐步取消农业税问题,在学界和业界渐渐成为共识。

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家看到了这样的表述:“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这在当时影响极大,成为当年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

后来的实践证明,取消农业税的进度,出乎所有人预料。2006年1月1日,农业税彻底取消了,足见中央的决心和力度。

取消农业税的意义巨大,农民的负担轻了,种粮的积极性高了。那几年我多次去各地农村调研,每次谈起取消农业税,听到的都是农民发自内心的肯定和欢呼。

取消农业税也使得农村干群关系大变:基层干部不再需要收税,也不再可能“搭车”收费。同时,中央对地方实行转移支付,缩小了区域发展差距,促进了城乡融合。

(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原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09日05版)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三元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三元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三元新闻
    [更多]基层快讯
    [更多]三明新闻
    • 主管单位:中共三元区委宣传部 地址:三元区政府大楼宣传部
    • 热线:0598-8220165 投稿邮箱:syxww8393106@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闽ICP备18015346号 编号:35120210045
    • 全国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http://www.1237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