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2年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斗争相关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通报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瑜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要坚持政治站位,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已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要求和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宣传,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 要聚焦主责主业,打好检察履职“阵地战”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推动检察工作做优做实。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推动提前介入效果提升,有效优化“案一件比”。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落实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探索运用分片指导等机制,加强典型案例引导,提升案件质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依法能动履职。 要围绕中心工作,打好平安建设“攻坚战” 紧紧围绕“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的攻坚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打防并举,强化源头防控,善用检察建议促进四大行业领域黑恶问题根源整治。严格案件审查起诉,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对挂牌督办案件逐案建档跟踪,推动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财产,确保黑财清底。 市检察院领导、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扫黑办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