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三元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现的问题:少数公务员对有关要求、精神学习领悟不深、不透,对做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心存侥幸,无文件支撑,自设门槛,服务方式较单一,服务效能、工作效果有待提升。 理由: 1.要全面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2021年1月,国发[2021]3号文提出“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方案》,为三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4月27日,三明召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动员推进大会,吹响了全面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冲锋号。 2.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化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涵盖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践中发现有些公务员不善于统筹兼顾,不能自觉有效将服务营商环境融入工作的具体环节,上下、左右联动不够,服务方式较单一,服务效能、工作效果有待提升。 3.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中如何通过加强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社会效果,如何通过推进营商环境服务机制和方式的探索倒逼“放管服”改革,形成良性互动,这些问题也有待于政府机关在新形势和任务下深入思考和探索,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 4.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务员队伍素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公务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过度依赖经验,固化思维,对经济要发展认识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5.优化营商环境的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营商便利服务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还缺乏充分协调配合,存在单打独斗问题;服务营商环境信息化平台不够健全,无法满足各类营商主体对服务的信息化要求。 建议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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