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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23-10-23 16:45:35  来源:三元区经普办  责任编辑:汤文涛  

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元政〔2023〕1号),我区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

尚未进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的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31日间,可咨询经营地所在的街道、社区普查机构,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到社区居委会集中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三元区经普办或各街道经普办举报。

 

三元区经普办联系方式

三元区经普办固话:8230056、8269011、8230046

联系电话:1385918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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