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尤溪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本次审理主要针对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邀请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介入,对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竹木现行价格进行指导与调解。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已形成了初步调解方案。 这是福建省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推广后,三明市首次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参加案件审理。 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指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时,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并对相关诉讼活动开展监督,助力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在这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尤溪县某村民委员会与陈某于2018年签订了《毛竹林经营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陈某受自然灾害和市场行情变化影响无力经营毛竹林,从2021年开始拖欠该村民委员会利润款。双方当事人对于陈某是否存在过度砍伐毛竹、每亩立竹量等情况存在分歧,遂诉至尤溪法院。 为更好地查明案件技术事实,经尤溪法院申请,三明中院指派“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成员郭日增作为本案的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其间,尤溪法院邀请郭日增到涉案毛竹林场进行实地勘查,同时组织当事人到现场见证、确认。 在现场,郭日增通过ArsGLS软件应用测算,采用样圆调查法,结合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及无人机系统航片判图调查方法推算毛竹亩立竹量,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在庭审过程中,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案件技术勘查的具体情况,耐心回答双方当事人的质询。当事人当庭表示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 本案中,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充分运用技术事实查明、技术意见判断等专业手段,全流程参与现场勘查、庭前会议、开庭审理等环节,为本案提供技术支持,有效降低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与诉讼成本。 (三明日报尤溪记者站 罗 姮 通讯员 刘尔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