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元区司法局陈大司法所联合镇林业站、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山林纠纷,有力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 叶某和饶某本在同一个村小组,但饶某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对自家菜地旁的山场进行整理时,侵害了叶某的经营范围,两人因此交恶。 “你这是违法开山,必须把我的山恢复原状。”叶某对饶某的行为十分生气。“当时给你打过电话说了情况,你自己没反对。现在来说这个事,是不是故意找茬。”饶某自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越界。在陈大司法所的调解现场,双方各据一词、互不退让,且有冲突升级之势。 为稳妥处置纠纷,针对双方争议的“山场归属”问题,陈大司法所一方面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土地山林纠纷案例进行以案说理,引导双方暂时搁置争议,以免矛盾持续升级;另一方面积极对接镇林业站、派出所等单位前往争议山场进行实地查勘,通过调阅相关台账、走访村小组以及村里长辈,对叶某和饶某的山场界限进行明确,并最终确认争议山场权属。 “经过走访和查阅资料,被挖掉的山场权属是归叶某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遵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规定对饶某进行释法教育,让其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性,同时对叶某进行情理劝导,争取叶某的理解、接受调解意见。 “不愉快的事情解决了,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难免有些磕碰,今后还要多相互照应。”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至此,一场山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心结也得到化解。陈大司法所秉承着“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通过实地调查、法律宣讲,以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态度,正确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实现邻里和睦。下一步,三元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