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问题和分析 人口发展是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人口下降不仅会导致劳动力短缺,还会加剧老龄化进程,给社会保障体系带来压力。面对新出生人口下跌趋势,各地相继出台了支持生育政策,如:上海市提出要提供更多嵌入式、普惠性、托幼一体的托育服务,落细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武汉市发布了《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6万元、12万元补贴。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文件《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给出了十项保障政策。明溪县已于去年7月出台并实施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据统计,2023年末,我区户籍总人口307656人、总户数110859户;全年出生人口1922人、出生率为6.25‰,死亡人口964人、死亡率为3.13‰,人口自然增长率3.11‰,人口增长下跌趋势明显。 建 议 为进一步推进三元生育水平提升、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特此建议出台我区支持生育政策: 一、强化生育激励措施。对三元户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最高额度进行上浮;对符合政策怀孕二孩及以上且在三元辖区首次产前检查的三元户籍孕妇,在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辅助生育补助和住院分娩补助。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提升妇幼健康能力。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梅列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优势,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全面的孕前、孕中和产后健康指导,加强对新生儿的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母婴健康安全;加大对企业女性职工生育休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产假工资、育儿假等生育优惠落实到位,对生育女性职工较多的企业可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减税支持。 三、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统筹社区各类资源,由政府为主导,建设公办普惠托育机构,或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并建立普惠托育补贴机制,每学期补助适当金额。同时,对托育机构的服务管理、人员资质、卫生保健等方面加强常态化综合监管,守住托育服务安全底线。 四、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三元户籍家庭,在辖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且所购商品房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或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房且所购商品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14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给予适当的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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