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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土地部门进来,有人顶风头擅自在村集休耕地上建标准二层全框架水泥房
2012-08-07 09:42:00  来源: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  责任编辑:张芳  

  荆东村的耕地是越来越少现在已经到了人均不到三分地,可是还有人只顾自己利益尽然在村集体耕地上擅自盖养猪房这不算什么尽然建永久性钢筋水泥全框架二层建筑然不成这也是临时的?地址在荆东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后一百米听说此人与村主任是亲戚关系,一般人拿他没办法……

  

  关于城东乡荆东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养猪场调查情况反馈

  20127月12日的网络论坛上反映关于荆东村有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猪栏,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相关调查,经调查了解,在该处位置位于三元区城东乡荆东村后坑垅,原建养猪场系本村村民邓泰兴,该村民曾于20031月1日与荆东村本点八个生产队签订协议,使用该处土地,期限十年,于20131月1日到期,养猪场现由邓泰春经营管理,该村民于近期将猪栏扩建,占用耕地面积约九十平方米,并加盖一层,一层用于养猪,二层用于看护管理用,其养殖属家庭式传统模式畜养,由于该处翻建的猪舍已经固化,结此我局已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邓泰春养猪用地行为属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其扩建的猪舍应按《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由于该处地块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于20131月1日到期,其是否能继续养猪,由该村民自行与荆东村协商,期满未续,应自行拆除该处猪舍及管理用房。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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