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东村的耕地是越来越少,现在已经到了人均不到三分地,可是还有人只顾自己利益,尽然在村集体耕地上擅自盖养猪房,这不算什么,尽然建永久性钢筋水泥全框架二层建筑,然不成这也是临时的?地址在荆东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后一百米。听说此人与村主任是亲戚关系,一般人拿他没办法…… 关于城东乡荆东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养猪场调查情况反馈 2012年7月12日的网络论坛上反映关于荆东村有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猪栏,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相关调查,经调查了解,在该处位置位于三元区城东乡荆东村后坑垅,原建养猪场系本村村民邓泰兴,该村民曾于2003年1月1日与荆东村本点八个生产队签订协议,使用该处土地,期限十年,于2013年1月1日到期,养猪场现由邓泰春经营管理,该村民于近期将猪栏扩建,占用耕地面积约九十平方米,并加盖一层,一层用于养猪,二层用于看护管理用,其养殖属家庭式传统模式畜养,由于该处翻建的猪舍已经固化,结此我局已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邓泰春养猪用地行为属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其扩建的猪舍应按《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由于该处地块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于2013年1月1日到期,其是否能继续养猪,由该村民自行与荆东村协商,期满未续,应自行拆除该处猪舍及管理用房。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