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入园率,经研究,决定就农村学前教育走教工作予以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着眼于幼儿基本素质培养和幼小衔接,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开展走教工作。 二、完善制度 每学年实施基础教育统计工作时,同步建立摸底统计制度,对无法按时入园幼儿开展摸底统计工作,填写《乡镇各行政村入园摸底情况表》、《乡镇各行政村未入园(在家或在外地未入园)幼儿情况表》。同时,做好幼儿入园注册工作。 三、明确主体 实施走教任务的主体为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城区公办园按小片区管理的片区安排,每学期到对口园有计划开展指导和帮扶,并按要求直接参与走教。 四、制定计划 针对偏远地区的散居适龄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走教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做到“四定”:定走教对象、定保教目标、定走教人员、定走教时间。并附学期走教工作安排表。 五、明确要求 1.做好保障。各中心小学要做好走教工作后勤保障,及时支付学具包费用,根据走教需要调配车辆,并做好每学年的走教经费预算。 2.确定时间。各走教教师要与幼儿家长协商,制定每学期走教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确保走教次数和时间。 3.健全机制。每名幼儿做到“两有三个一”:“两有”即有一套免费的学具包、有专人负责保教指导。“三个一”即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开展保教活动,每周至少一次电话保教指导,每学期至少一次邀请幼儿到中心园参加活动。 4.建档跟踪。每名走教对象应按在园幼儿的基本要求,建立走教档案,并跟踪至义务教育入学年限。同时,对走教过程要做好记录,并注意跨学年度的交接工作。 5.总结推广。每学年对开展走教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定期召开走教工作现场会,推广走教经验,切实提高适龄幼儿入园率。 三元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