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区委巡察二组对团区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30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二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国有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区委巡察二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105985565(8:00—20:00开通); 意见箱设置地址:三元区政府一楼收发室; 通信地址:三明市216号信箱(三元区委巡察组信箱); 接访地点:三元区三元街5幢5楼区委巡察组(三元新华书店对面)。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三明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8254897。
三元区委巡察二组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