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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的情况通报
2018-04-27 17:50:00  来源:三元区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责任编辑:张芳  

为保障南部新城建设,早日实现净地开发,2018年4月27日,三元区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对东霞B地块53.21亩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三元区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耕地)约53.21亩,已于2013年4月15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13〕第343号),2013年9月23日城南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征地补偿事宜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用实物(商业面积返还)补偿方式补偿,青苗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2013年11月21日三元区人民政府与城南村民委员会签订《三元区东霞地块城南村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青苗补偿费已于2014年3月3日补偿到位。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三明南部新城开发建设,2017年6月12日、9月11日、12月26日三元区人民政府、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区城东乡人民政府向城南村民委员会下达《交地通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催告书》等,要求城南村按时交出土地。2018年4月23日,三元区政府再次向城南村民委员会发出《交地通知》,要求于4月26日前完成交地工作,但经三元区人民政府、城东乡人民政府多次同城南村及相关村民协商沟通,均遭到城南村少数村民的强行阻挠,致使交地工作停滞。

鉴于东霞B地块已于2017年11月27日拍卖出让,且土地竞得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东霞B地块需于2018年3月8日前交付土地,逾期交地应承担违约责任。为支持重点项目南部新城建设和台江新区开发,三元区决定实施对东霞B地块53.21亩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此次行动是按照三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加快推进东霞B地块开发建设依法实施的保护性施工。为此三元区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工作小组,维护保护性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三元区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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