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裕祠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荆东村(三明学院内东南部),总占地面积910平方米,1991年3月列入三明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5月列入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属涉台文物。然而,就在这座省级保护文物旁不足十米处,有一处面积约340平米的小吃店,几十年来占据此地开展违规经营活动,给垂裕祠的保护带来了巨大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该小吃店属违法建筑,需拆除。为全力保护珍贵的省级文物,三元区政府于5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垂裕祠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并于7月12日,在全区近百名干部与三明学院联合行动下,将垂裕祠周边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多方沟通,坚持以人为本 在此之前,区文旅局、城东乡、三明学院及垂裕祠文物保护小组先后与违建业主进行过数十次沟通,多次将其违反的法律法规、省级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告知。5月13日,由区文旅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大队、城东乡一同到现场与违建方进行交涉,并就其违反的各项法律法规作出解释,但违建方仍有强烈的抵触情绪。7月4日,区委副书记陈晓翔、区政府副区长黄丽鸿、副区长肖波,区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大队、城东乡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察看违建情况,并再次与违建方进行沟通,希望其能自行拆除违建,然而此次交涉仍旧以违建方强烈抵抗告终。至此,区政府决定,对垂裕祠周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措施,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来面目。
各部门联合上门交涉
区领导上门沟通协调 周密部署,依法依规行动 5月22日上午,城管大队与供电部门向违建方发放停止供电通知书 ,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否则对其进行断电处理。5月29日,区城管大队根据停止供电通知书上的要求,联合供电部门依法依规对违建方进行停止供电。断电后的违建方不但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行拆除违建,反而通过私拉电线、搭接煤气等方式继续在违建物内生活、经营餐饮。7月8日,区执法大队与区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城东乡政府,到违建处粘贴通告,限其7月11日前自行拆除完毕。7月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廖卫国组织行动小组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拆违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及预案。
向违建方发放停止供电通知书
供电部门依法依规对违建方停止供电
到违建处粘贴通告
区长廖卫国召开拆违工作部署会 联合拆违,还原文物本貌 7月12日清晨,区领导陈晓翔、黄丽鸿带领城东乡干部、区城管大队、文旅局、公安、消防等部门100余人与三明学院开展联合拆违行动,面对违建方的撒泼阻扰,行动小组物理隔离与心理攻坚同步进行,前后耗时8个小时,于下午16时顺利完成所有违建拆除工作,最大程度上解除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安全隐患,恢复了垂裕祠的本来面貌。
清点、搬运物件
拆除现场
拆除现场
拆违现场用工作餐 下一步,三元区政府将与三明学院共同对垂裕祠周边地块进行规划,在完成好垂裕祠本体修缮的同时,将其周边打造成极具内涵的文化公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