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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个人财产
2020-02-10 20:55:00  来源:三明网  责任编辑:郑新凤  

非法集资主要形式

1.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利用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高科技开发、生态环保及能源项目等名义非法集资。

4.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的P2P等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资。

5.通过在各地物色代理人、较广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多层级、广范围的非法集资犯罪网络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6.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认清非法集资障眼法

合法外衣: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利用借条、收据、合同等骗取群众信任。

暴利引诱:高回报率,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人获得暂时实惠,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集资规模。

短期兑现: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投入者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到一定规模就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新型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警惕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及诈骗

常见“虚拟货币”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如比特币(BTC)、以太币(ETH)、莱特货币(LTC)等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示》强调某些打着“金融创新” “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的行为,实质上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

2019 年12 月13 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提示》强调部分组织或个人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

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名义开展非法集资、传销及诈骗活动的常见套路如下:

伪造身份

●号称使用“区块链技术”,打着虚拟币旗号,但并非真正意义的“虚拟币”。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编造高大上理论骗取公众信任。

●披着“境外”外衣。因我国不允许发行代币,通过境外服务器或宣称为境外平台,伪造成境外合法虚拟币。

利益诱惑

●空投“糖果”吸引新用户。注册即送虚拟币,迅速吸引用户。

●传销式“发展下线”获客。推荐用户发展下线即可获得虚拟币,所谓“动态获利”带有明显传销性质。

●宣称“高收益”诱获投资。虚假承诺“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无风险”等。

网络吸金

●网络平台注册。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这些平台注册手续简单,如只填写手机号无需核实身份即可交易。

●网络支付。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交易快捷。收款账户隐匿性高,流向复杂,难以追踪资金去向。

幕后操纵

●伪造交易信息。伪造平台用户数及虚拟币交易次数/金额等信息,造成虚假繁荣假象,吸引用户投资。

●伪造价格走势。前期先让价格持续“上涨”,以大量吸收资金,然后再不断“降价”,价格跌落至远低于购买价,牟取暴利。同时设置复杂提现门槛,限制从平台提现。

携款跑路

●资金链断裂,平台经营失败。

●直接携款跑路。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近期,北京银保监局发现市场存在不法人员通过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贷款或办理退保、同时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违规现象。上述不法人员以高收益为诱饵,欺骗保险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或退保获取资金,用于购买非保险理财产品,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1

核实销售人员销售资质,正确识别理财产品性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对于保险机构及其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建议消费者购买前要求销售人员出示所在保险公司及其个人销售资格证明,关注其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合法性,警惕违规销售。

2

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谨慎办理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需要付息,贷款期限有限,通常要在6个月内归还。若投保人到期不能归还,不但要支付罚息,甚至会因利息总和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而被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进而失去保险保障功能。建议消费者明确自身需求,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功能和作用,根据自身需要谨慎办理保单贷款。

3

理性认识投资收益与风险,警惕“高收益”骗局。

前期发现部分保险消费者片面追求高收益,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后理财公司“爆雷”、“跑路”,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但损失难以追回,维权道路漫长。建议保险消费者正确看待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充分评估自身理财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

警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非法集资参与者而言,人民法院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每个非法集资案件就像个资金亏空的大“坑”,一旦发现涉案嫌疑,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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