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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获刑!三明一网络裸聊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
2020-11-05 15:52:07  来源:平安三元  责任编辑:郑新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安市不断加大对利用网络空间实施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10月30日,永安法院审结了一起18名被告人实施QQ视频裸聊敲诈犯罪的案件,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五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该案系三明市首例以网络裸聊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庭审现场

案情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0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清、游某潮、曾某隆经预谋,先后在永安市陆续纠集被告人廖某伟、林某文、刘某坤等十余人,通过QQ聊天工具冒充女性,引诱被害人下载非法APP“草莓姑娘”、“邻家小妹”等,窃取被害人手机中的联系人信息,诱使被害人裸聊并录制裸聊过程视频,后以向被害人通讯录中人员公布裸聊视频等内容要挟被害人,强行索取被害人钱款。

2020年3月25日,该犯罪窝点被永安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统计,该犯罪集团先后向39名被害人敲诈勒索钱款共计16.5万余元。同时,该犯罪集团利用非法APP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共计41412条





被告人指认作案现场及工具

(二)开设赌场罪

2020年3月中旬,被告人陈某清、游某潮、曾某隆、廖某伟先后纠集被告人刘某坤、邓某华(另案处理)等人,在永安市洪田镇预谋开设网络赌场,并约定各自的占股份额。其中被告人游某潮负责提供作案场地、作案工具等事宜;被告人刘某坤负责搭建赌博网站并统计违法所得等。2020年3月25日,该犯罪窝点被永安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查,该犯罪集团的部分被告人还涉及团伙犯罪案外的敲诈勒索、偷越国境和危险驾驶犯罪。

案发后,各被告人委托家属向永安市公安局退出涉案赃款共计228354元。

法院审理

经永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清、游某潮、曾某隆、廖某伟、林某文、刘某坤等十余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纠集在一起,分工明确且成员较为固定,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陈某清属首要分子、主犯,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游某潮、曾某隆、廖某伟、林某文、刘某坤为重要成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对各自所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蓝某棠、陈某等十余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永安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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