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当前位置:首页 > 三元新闻网 > 国内国际
官方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示:尽量别食“野味”等
2015-02-06 10:57:00  来源:  责任编辑:伍燕芹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

消息显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是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二是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是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四是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是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六是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七是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八是及时留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关于食品安全提示的信息。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编 辑:伍燕芹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三元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三元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三元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三元新闻
[更多]基层快讯
[更多]三明新闻
  • 主管单位:中共三元区委宣传部 地址:三元区政府大楼宣传部
  • 热线:0598-8393106 投稿邮箱:syxww8393106@163.com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闽ICP备18015346号 编号:35120210045
  • 全国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http://www.1237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