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三元区白沙索桥西地块于2010年1月27日由三明市华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公司”)竞得,分二期开发建设康城水都住宅小区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正在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其中工业中路平房2幢8室、9室位于项目二期建设红线范围内,产权属原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省一建公司),目前由省一建留守处负责管理。为支持康城水都二期项目建设,省一建留守处已同意对旧建筑进行拆除,但原省一建公司职工苏某某强行占用平房2幢8室、9室用于堆放物品,不肯腾房,影响项目开发建设进度。 二、开展保护性施工 2013年8月30日和2013年12月16日,省一建公司留守处分别向苏某某发放腾退房屋通知,要求其限期腾退房屋;2017年12月7日,省一建公司留守处、三元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联合向苏某某发放腾退房屋通知,要求其在2017年12月11日迁腾退房屋。但苏某某及其家属始终以未享受房改房政策为由,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不肯腾退房屋。白沙索桥西征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及省一建公司留守处工作人员多次与苏某某协调沟通,但苏某某仍然拒绝腾房。 鉴于工业中路平房2幢8室、9室两处房屋产权人不属于苏某某,且苏某某已于2011年享受过省一建公司经济适用房,按政策及协议规定苏某某应在获得经济适用房后的规定期限内搬离原平房。为支持白沙索桥西地块整体开发建设,三元区白沙索桥西征迁指挥部于2018年5月23日对工业中路平房2幢8室、9室房屋进行保护性施工。 三元区白沙索桥西征迁指挥部 2018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