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元分局 苏锡燕 三元区是老城区,基础设施比较破旧,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致使三元区在城市配套和市容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贸市场和社区超市数量不够,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比较严重;如好多多超市后门的新荣市场、芙蓉新村路口的天风市场、公路港对面的宏明市场;二是部分夜市排档占道经营、卫生状况较差,如芙蓉新村路口和崇荣路与二元路交叉路口的夜市排档。近些年,城管部门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在新荣市场设立临时经营场所,在二元路、崇荣路北段下岗街、芙蓉新村振兴路设置三处相对固定的夜市经营场所,但随着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的增多,这几处临时经营场所无法满足经营者和摊贩的需要,致使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摊贩到处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三元区的形象,也给城市管理和创城创卫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和时段供食 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地经营。根据这一规定及以上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三点建议: 一、规范已划定的临时经营场所。对已划定的新荣市场临时经营场所和二元路、崇荣路北段下岗街、芙蓉新村振兴路三处夜市经营场所要进一步明确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并明确场地管理者,加强管理。 二、合理划定临时经营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人员聚集的小区或流动摊贩相对集中的区域,适当再设置几处临时经营场所,以方便居民生活和流动摊贩经营的需要。 三、加强对临时经营场所的管理。不论是已划定的场所,还是新设立的场所,都要明确经营区域范围和经营时段,设置标志牌,明确场地管理者,要划行归市,合理布局,明确可容纳的摊位数,通过抽签、摇号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确定入场经营者的数量,加强对临时经营场地和进入交易经营者的管理。 联系电话:13507567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