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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区老旧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
2018-08-29 16:54:48  来源:三元区政协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芳  

民建三元区基层委员会 张淋玲

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和生活问题日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据了解,很多老人居住在不带电梯的多层住宅,出行难已成为居家养老的障碍之一,严重影响了我市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提升我市市民的生活质量,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明建房[2016]92号),为城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提供了行政依据,确保了多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推进,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一是低层住户并没有加装电梯的刚性需求,反而要承担加装电梯的费用支出和施工影响(如遮光、噪音)等隐性成本,所以消极态度难以避免。二是指导意见中虽明确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签订书面协议书,并经拟增设电梯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名同意后方可报建实施。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原已建成电梯井但未实际使用、需另增设电梯的,应经同幢(梯)号全体业主书面签名同意后方可报建实施。但在公示期内,只要有一户反对,哪怕是同一小区隔壁栋楼的住户不同意,项目也有可能会搁浅,协调难成为横在增设电梯面前最大的一道坎。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仅需要协调所有住户,还需与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接洽,一定程度上为增设电梯增加了难度。

为此建议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增收电梯工作中,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起到引导、推动和服务的作用,要对市区老旧住宅进行实地调查,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针对物业管理条件成熟和居民增设电梯认可度高的老旧小区先行增设电梯,以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工作开展。针对还未解决基本的物业管理问题的小区,应暂缓增收电梯,先由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助解决基础性问题后,再商讨增设电梯。

二是加大扶持资金投入。三明市区内安装电梯的费用一般在40万元到50万元左右,而居住老旧多层无电梯的居民,大多生活相对困难,且电梯安装好后还需维保、检修等费用。而电梯作为改善居家养老条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硬件设施,地方政府应在扶持资金投入有所倾斜,落实既有老旧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给予部分财政补贴,即增设电梯资金按照“业主分摊、政府减免、企业优惠”的原则筹集,一定程度上减轻居民的负担。

三是优化政府审批手续。增设电梯审批涉及到建设、规划、质量和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手续多而繁杂。市政府应将增设电梯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在政策和法规合理提前下,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合署办公,形成合力、规范服务,最好能实行一站式或者设立专门的窗口专项办理,为推进增设电梯的民生工程创造条件。

四是应与旧房改造相结合。老旧小区旧房改造应与增设电梯(有条件)同步,将增设电梯与旧房改造相结合,避免了重复施工的扰民和经济上的浪费。而旧房改造每个居民均能获益,动员增设电梯工作就相对容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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