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 第13号 关于实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策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准实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策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高发地区的入元人员,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高发地区的入元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要求。其他入元人员,按照指挥部第11号令有关规定实施分类健康管理服务。 二、加强村(社区)新进人员的跟踪健康管理,对其14天以来的健康状况、活动区域、是否接触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 三、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健康防护要求,完善防控预案,强化培训演练。要实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发现员工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卫健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规范就近就诊。 四、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在指定场所继续医学观察14天;疑似患者解除住院隔离治疗后,要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观察;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后,要继续做好跟踪健康管理。所在村(社区)或所在单位要加强关怀关爱和管理服务,防止发生变相歧视等行为、做法。 五、动车站、汽车站、商超、集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消毒防护、通风、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措施。 六、公园、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实行游客分时段间隔入园、错峰出游,定期对出入口、卫生间、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消杀,保持环境卫生。要做好人员聚集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效开展服务劝导,引导市民自觉佩戴口罩,不要聚集,防止疫情传染扩散。 七、各类餐饮场所要合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严格控制聚集性桌餐,避免聚集性排队等待,严格落实员工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和消毒消杀等工作。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与所在村(社区)的沟通衔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八、对快递、同城快送(外卖)、家政服务、健康养老、医疗护理等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行业,监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要落实监管责任及主体责任,紧盯薄弱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漏洞和隐患,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九、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探视、来访接待、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要落实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消毒防护、公共卫生等防控措施,细致做好关爱服务。 特此通告。 三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