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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统筹推进医保扶贫
2020-05-18 11:14:24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郑新凤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出台《三明市统筹推进医保扶贫四条措施》。

对贫困人口转院转诊,实行“即时办”,由市医保局负责,建立“日日”监测管理机制,在医保信息系统增设贫困人口异地就医查询模块,由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对接工作。

对贫困边缘人群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实行“协助办”,建立医保、民政、扶贫办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贫困边缘人群,强化医疗救助托底管理,做到“应扶尽扶、应纳尽纳”。

对第三次精准补助,实行“提前办”,具体工作由市医保局负责。对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且个人负担超过3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将次年度实施的补助政策提前至当年度办理,做到与住院结算同期同步落实(一般参保对象的第三次精准补助工作按原政策执行),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对新冠肺炎(含疑似)患者,实行“全程办”,由市卫健委、医保局负责。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各阶段发布的新冠肺炎(含疑似)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在目录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经公布确认的新冠肺炎(含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的基础上,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医保局负责协调救治医院先行垫付,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补助,保证患者无需自行支付。(三明日报记者巫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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