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政协与市河长办决定选聘百名市、县(市、区)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为三明水清河畅持续发力。 选聘“委员河长”旨在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做实“四篇文章”,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这项活动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中是创新之举。 热心河湖长制等公益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参谋、巡查、宣传、联络、示范活动的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可报名参加选聘。 “委员河长”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2020年6月19日前,在市区的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协委员工作室报名;驻县(市)的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协委员工作室报名。审核通过后,市政协和市河长办将联合举办百名“委员河长”聘任仪式,向“委员河长”颁发聘书。同时举行业务培训,对“委员河长”的日常巡河、护河工作及日常的涉河宣传、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监督工作有成效。 “委员河长”承担宣传引导、反映问题、视察调研、监督评价和引领示范等责任与义务。 “委员河长”的具体选聘办法,详见A2版《关于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选聘百名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的通知》。(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