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梅列、沙县、永安、尤溪等地,重点对各地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信息公开、慈善文化培育等方面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慈善法,特别是在助力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助学、助医、助困、助残等方面,全市慈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检查组也提出,我市慈善事业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检查组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更高层次认识和重视慈善事业,加大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确保将促进各项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鼓励、支持慈善组织、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等参与慈善活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慈善事业队伍专业水平。 (三明日报记者陈鑫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