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三元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翠玲,副主任罗裕明、范其鉴、周金涛、苏奕泰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肖方杰,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赖勇生,区法院院长黄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凤娟,区政府办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其鉴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三元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三元区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接受人大代表辞职人员如下: 接受三明市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陈大镇代表团代表刘开辉、徐碧街道代表团代表许志敏、城关街道代表团代表卜剑明等三位代表辞去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免职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如下: 免去卜剑明的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如下: 任命林宏峰为三元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邓启文为三元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许志敏为三元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卜剑明为三元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叶玉坤为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命雷炎林为三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蔡东海为三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叶玉坤的三元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炎林的三元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官炳辉的三元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俊斌的三元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明泉的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武文的三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丁代生的三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免职的监察委员会委员如下: 免去陈美芳的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免的审判人员如下: 任命林广伦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芳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奕光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任命傅瑞芳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廖萍华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侯懿玲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慧闽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昙琳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林川宾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潘阿鸿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潘丽萍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罗新荣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芳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亮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广宇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免的检察人员如下: 任命余芊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开堤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林翠玲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