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三元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翠玲,副主任罗裕明、范其鉴、周金涛、苏奕泰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剑锋,区人民法院院长黄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周金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元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三元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三元区第十届人大代表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郭志铭的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傅永强为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因到龄退休,免去: 颜龙华的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林翠玲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